考研税务税法考试内容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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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税务专业的税法考试是对考生税法知识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的重要考查,了解其具体考试内容,对于考生有针对性地备考、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具有关键意义,本文将全面深入地剖析考研税务税法考什么内容,助力考生明晰备考方向,高效备考。

税收基本理论

(一)税收的概念与本质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反映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考生需要准确理解税收概念中各个要素的含义,以及税收本质所体现的分配关系等。

(二)税收原则

  1. 古典税收原则
    • 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平等原则,即国民应按其在国家保护下所获得的收入比例缴纳税收;确实原则,征税必须以确定、清楚的法律为依据;便利原则,征税手续应简便,尽量给纳税人以便利;最少征收费用原则,征收费用最少,避免额外负担。
    • 瓦格纳的税收四端九项原则:财政政策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选择原则和税种选择原则;社会公平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节省原则。
  2. 现代税收原则
    • 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经济效率要求税收不干扰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对经济的扭曲;行政效率则强调税收征管过程中要降低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
    • 公平原则:横向公平要求条件相同的纳税人缴纳相同的税收;纵向公平要求条件不同的纳税人缴纳不同的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收制度设计的重要考量因素,体现了税收的公正性。
    • 稳定原则:税收要有助于经济的稳定,在经济过热时增加税收抑制需求,在经济衰退时减少税收++需求,发挥税收的自动稳定器和相机抉择作用。

    (三)税收分类

    1. 按征税对象分类
      • 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流转税是对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征税,具有税源广泛、征收及时等特点。
      • 所得税: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是对纳税人的所得额征税,体现了量能负担原则。
      • 财产税:如房产税、契税等,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征税。
      • 行为税:如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行为税是对特定行为征税。
      • 资源税: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资源税是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征税。
    2. 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 中央税:如消费税、关税等,收入归中央政府。
      • 地方税:如房产税、车船税等,收入归地方政府。
      • 中央地方共享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享。
    3. 按计税依据分类
      • 从价税: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 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为计税依据,如资源税、车船税等。
      • 复合税: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如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

      我国现行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1. 征税范围

        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营改增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也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2. 纳税人

        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3. 税率和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有13%、9%、6%等,销售货物一般适用13%税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9%税率,提供现代服务(除租赁服务外)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一般为3%,特定业务适用5%征收率。

      4. 应纳税额计算
        •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需符合规定并进行认证抵扣。
        •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

        (二)消费税

        1. 征税范围

          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2. 税率

          消费税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部分应税消费品同时采用两种税率形式,卷烟采用复合计税,白酒也是复合计税;啤酒、黄酒采用定额税率,其他多数应税消费品采用比例税率。

        3. 应纳税额计算
          • 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1.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 税率

            基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3.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 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等多种形式,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等,免税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等,各项扣除需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
          4. 应纳税额计算
          5.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

            1. 征税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2. 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 - 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经营所得适用5% - 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3.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不同应税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不同,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4. 应纳税额计算

              根据不同应税项目的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

            (五)其他税种

            1. 关税

              征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税率有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等多种形式,应纳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2. 房产税

              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 契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税率为3% - 5%,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4. 土地增值税

              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税收征管法

            (一)税务登记

            1. 开业登记: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 变更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 注销登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账簿、凭证管理

            1. 账簿设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 凭证管理:合法有效的凭证是记账和纳税申报的依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纳税申报

            1. 申报方式: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等,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
            2. 申报期限:不同税种有不同的纳税申报期限,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四)税款征收

            1. 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征收方式。
            2. 税款征收措施:包括加收滞纳金、补缴和追征税款、核定应纳税额、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国际税收

            (一)税收管辖权

            1. 属地管辖权: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和行为享有征税权力。
            2. 属人管辖权: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或公民具有征税权力。

            (二)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1. 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
            2. 避免方法:免税法、抵免法、扣除法、减免法等,抵免法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允许纳税人将其在国外已缴纳的税款从应向本国缴纳的税款中扣除。

            (三)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1.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利用转让定价、在低税国或避税地设立基地公司、滥用税收协定等。
            2. 反避税措施:各国加强税收征管合作,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制定反避税条款,对国际避税行为进行防范和打击。

            (四)国际税收协定

            1. :主要包括税收管辖权的划分、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税收无差别待遇、相互协商程序等。
            2. 我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我国与众多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旨在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避免双重征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考研税务税法考试内容涵盖面广,涉及税收基本理论、我国现行主要税种、税收征管法以及国际税收等多个方面,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系统学习各个知识点,注重理解和记忆,多做练习题,提高运用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全面、深入地掌握考试内容,才能在考研税务税法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为今后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或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